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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男子购房做“酒店公寓” 被贷款公司告上法庭

  楼盘3-5层尚未装修,还搭着脚手架

因业主被设局把房产证给一公司负责人向小额借贷公司借款,借款人卷款消失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 张闻

花了20万付了一套酒店公寓的首付,原本还做着“坐地收租”的美梦,然而,最终房产证却稀里糊涂成了民间借贷抵押物,不但20万难收回,业主还要帮还债。4月1日,购买公寓的约20名业主情绪激动在楼盘前聚集,部分情绪失控业主被警方带走。

“销售”声称 银行无法放贷转借短期借款

事情发生在佛山市佛平二路瑞季精品连锁酒店(原名“越隆轩”)门前。4月1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记者来到现场时,部分住户已被警方带走,记者从留在现场的彭先生处了解到,部分业主情绪十分激动。

原来,2014年6月,彭先生等住户购买了越隆轩大厦3~5层的公寓。彭先生表示,销售是通过一个“珀莱美亚酒店公寓”进行宣讲,价格为1万元/平方米,另需支付3000元/平方米的装修费用,首付五成。“在这个宣讲里,我们购买的公寓会被返租给酒店,租期20年,每个约1200元的租金,剩余款项由广州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鼎公司’)帮我们以按揭的方式从银行贷款”,彭先生表示,银行还款一年也才10000元上下,公寓利润可观。随后,自己付了20万首付购买了一套37平方米的公寓,并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也按时拿到了房产证。

让业主没想到的是,付了20万元后,聚鼎公司忽然称银行暂时无法放贷,需要从小额借贷公司短期借款,需要业主的房产证作抵押。“聚鼎公司一个人负责人承诺只贷2个月,2个月以后银行便会正常放款,在此期间产生的利息由公司负责”,彭先生称,逐个做工作后,大部分业主签下了房产担保抵押合同。

危机爆发 贷款没有等来收到法院传票

然而,2014年9月份,彭先生收到的不是银行贷款,而是南海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原来,两个月以后,承诺的银行贷款不但没到来,向小额借贷公司借的款也没有还上,作为担保人,彭先生等业主也成为了共同被告,被小额借贷公司告上了法庭。

彭先生告诉记者,到此时他们才发现,当初和他们签担保抵押合同的不是聚鼎公司,而是以个人名义签的,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的也是个人,“借款人是聚鼎公司其中一个负责人,聚鼎公司其中3名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向小额借贷公司借钱,业主的房产证则成了担保抵押物。”而此时他们得到消息,借款人已卷款消失。

“我们去查才发现,所谓的‘珀莱美亚公司’,在工商局都没有注册,完全就是聚鼎公司几个负责人为了这个楼盘搞的一个空壳”,彭先生气愤说道,而聚鼎公司虽然证照齐全,但大家去找的时候,公司却已经搬迁,“不知道搬去哪里了,负责人张健也不接电话。”

“目前,我们作为共同被告,如果还不上钱,公寓就要被拍卖”,彭先生称,而后来的越隆轩大厦让另一家公司继续负责其他楼层的销售工作。

骗局现形 抵押办理借款楼盘称不知情

记者在网上查询,并未找到“广州市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其真实性存疑,而彭先生提供的负责人张健的电话,记者拨打无人接听,发短信也无回应。

该事件与开发商是否有关?当天下午,楼盘开发商佛山市南海区越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书面回应称,2014年4月份,张健(自称“广州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组织其亲友等人到该公司购买房产,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并于2014年6月5日前付清全部房款,该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为其办理了《房地产权证》登记。由于张健与其亲友签署《承诺书》,约定其《房地产权证》由张健代为领取,故公司将产权证交予张健。“至于业主本人以该房设定抵押、担保以及办理融资借贷等均属个人行为,与我司无关。我司并未委托广州聚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家代理销售越隆轩,亦未与张健及‘聚鼎投资’签署任何协议,更没有与聚鼎投资合作‘珀莱美亚酒店公寓’。业主与张健以及聚鼎投资之间的纠纷,与本公司无关。”